学工处

资助政策

当前位置:资助管理>资助政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申请办理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9-03-05

字体大小:

一、高等学校学生应征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就读学生(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国家资助入伍学生的类型:在校生、毕业生、退役复学生、退役士兵、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偿、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研究生12000元/年。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12000元/年;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咨询:行政楼—208室
    电话0791-87171507刘老师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

返回首页